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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俳优及歌舞交相融合。
引《旧唐书·音乐志二》:“《散乐》者,歷代有之,非部伍之声,俳优歌舞杂奏。”任半塘 《唐戏弄》第二章四:“盖‘俳优’乃一种偏於科白之成分也,‘歌舞’乃另一种声容之成分也,‘杂奏’谓此两种成分互相融合,遂产生歌舞戏。”
杂奏,汉语词语,拼音是zá zòu,释义是俳优及歌舞交相融合。
杂 [ zá ] 1. 多种多样的,不单纯的。 如 杂乱。杂沓。杂感。杂志。杂货。杂居。杂务。杂品。错综复杂。私心杂念。 2. 混合。 如 夹杂。混杂。杂交。 [更多解释]
奏 [ zòu ] 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 如 演奏。奏国歌。奏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 如 启奏。奏议。奏疏。奏折。奏本。奏对。 3. 呈现,取得。 如 奏效。奏功。奏捷(取得胜利)。大奏奇功。 [更多解释]
杂奏的拼音是:zá zòu点击 图标播放杂奏的发音。
杂奏的意思是:谓俳优及歌舞交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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