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绍兴和议 |
释义 | shàoxīnghéyì 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的意思词语解释绍兴和议(紹興和議)shào xīng hé yì
网络解释绍兴和议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订立的和约。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与金于书面达成《绍兴和议》,两国以淮水-大散关为界。宋割让从前被岳飞收复的唐州、邓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每年向金进贡银廿五万两,绢廿五万匹。 宋高宗希望把生母本人和徽宗的遗体接回,答应金杀岳飞。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赵构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岳飞与其子岳云、部将张宪于临安(今杭州)。《绍兴和议》立刻实现,宋高宗生父徽宗的灵柩和生母韦氏本人被送回南宋。宋高宗以向金国纳贡称臣为代价,换回了东南半壁江山的统治权。 绍兴和议的字义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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