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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引《清史稿·食货志一》:“而 石首、监利,光绪 末釐出厂地二万餘亩,俱令招垦,以租息济警政小学。”
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 光绪 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警察在法律规范内所执行的相关事务。
例如:「政府将在近日内会同警政高层单位召开全国性的治安会报。」
警政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jǐng zhèng,是指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警 [ jǐng ] 1. 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戒备,告诫。 如 警卫。警世。警告。警戒。警备。警惕。警省(xǐng )(警惕醒悟)。 2. 需要戒备的事件或消息。 如 警号。警报。警钟。 3. 感觉敏锐,见解独到。 如 警句。警觉(jué)。机警。 4. 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 如 警察。警士。 [更多解释]
政 [ zhèng ] 1. 治理国家事务。 如 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 如 财政。邮政。民政。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 如 家政。 4. 姓。 [更多解释]
警政的拼音是:jǐng zhèng点击 图标播放警政的发音。
警政的意思是:警察在法律规范内所执行的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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