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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此指太医院判官。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此指宣徽院判官。 《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 友谅 陷 太平,守将 朱文逊,院判 花云、王鼎,知府 许瑗 死之。”此指枢密院判官。 高阳 《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 庄守和 是右院判, 李德立 是左院判。”
院判,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在清朝,此官职配置于朝廷之太医院,品等为正六品。
院 [ yuàn ] 1.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 如 院子。院墙。庭院。 2.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 如 法院。医院。戏院。 [更多解释]
判 [ pàn ] 1. 区别,分辨,断定。 如 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2. 分开,截然不同。 如 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3. 评定。 如 裁判。谈判。判卷子。 4.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 如 判词。判决。判案。 5. 古代官名。 如 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更多解释]
院判的拼音是:yuàn pàn点击 图标播放院判的发音。
院判的意思是: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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