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范文 |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10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劳动用品。异常是安全帽和自救器,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矿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罚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以财物做赌博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公司规定每晚12点后禁止一切聚众娱乐活动。 14、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给于经济处罚500元,围观者罚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动他人赌博,不得为他人供给赌博场所,赌博道具 和赌博资金,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对于煽动他人赌博,供给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的人员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赌博人员,一经证实给予1000元奖励。 1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给予加倍处罚。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能够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矿,进出大门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或拒绝登记,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掉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产品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景,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能够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到达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矿,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矿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能够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能够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到达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7、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到达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8、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0、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研究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进行表彰和奖励。;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进行表彰和奖励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职责,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7、非本职工作的员工,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8、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及时得以消除隐患,进行表彰和奖励。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善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俭费用;坚守企业利益,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在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成绩的领导和员工应于重奖。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资料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景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景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职责,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异常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造成职责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员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应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贴合条款后,方可进行。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经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忙,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作时间管理,严格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肃纪律,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第三条:日常考勤 (一)机关 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午时13:30-17:30。公司机关员工(领导班子除外)都需实行指纹考勤,打卡时间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时上班12:50-13:30,午时下班17:30-24:00。 (二)站场 站场实行倒班制,根据工作需要轮休,连续在岗工作满10天,可调休5天,每月26号值班表报于综合办公室与安全环境部。站场实行纸质考勤,按每日考勤实际情景填报《员工考勤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24日将本月纸质版考勤表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三)公司执行国家规定节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执行调休。因工作性质,站场员工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轮休执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为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考勤情景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 第四条:请销假管理流程 (一)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经过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流程审批,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因请假期间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对于长期旷工、擅自离岗、请假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期限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销假、续假 员工请假期满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到上班时,需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员工及正副职经理请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领导人员正职请假,须报请山西天然气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其余领导班子人员请假须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领导班子请假须报山西天然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应薪酬规定 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葬假、哺乳假、脱产学习假及其他个人因素请假等。 第五条:事假 月累计事假不超过1天(含1天)的,不影响工资发放,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日基本工资。 第六条:病假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提议病休证明作为病假凭证。 (二)严格依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薪酬标准 (1)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50%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不发放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实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本事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与单位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 (二)工伤期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一样情景确定为十二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在确定的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八条: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九条:产假等计划生育假 (一)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女职工可休产假,其中预产期前一个月,本人可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包含在规定产假期间)。女员工休产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贴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发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二)女职工流产,须由医院出具提议病休证明,依照国家及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应规定的时常休假,并按其规定待遇执行。 (三)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男方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四)凡休以上计划生育相关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会出具意见。 第十条:探亲假 在集团系统工作满一年,服务场所及工作环境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十一条:丧葬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丧葬假,假期为5天,如路途遥远可酌情研究给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丧葬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每一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站场人员中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假与产假合并使用,产假可延长15天。 第十三条: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四条:其他个人因素请假 员工须合理安排个人事宜,如无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个人因素随意请假。因其他个人因素请假期间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请假连续超过30天(不含),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十五条:脱产学习 (一)员工自我安排脱产学习,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贴合单位发展需要,可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学习证明,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休脱产学习假。 (二)薪酬标准 (1)学习期间,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期间,依“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40%”支付学习期工资,不执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连续学习超过十二个月(二年累计学习超过十八个月),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四章:缺勤规定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迟到、早退情景,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天应发绩效工资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延误、瘫痪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等人为不可控因素造成员工迟到的,经综合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第十七条:旷工 员工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视为旷工。 (一)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发旷工当日全部工资。 (二)员工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转为待岗。 第五章:工装管理 第十八条:机关员工工作期间,要求夏季上身着白色衬衣,冬季上身着工装及白色衬衣,不可着长款(超过工装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着深色(黑、深蓝或与其相近的颜色)裙装或裤装,着深色(以黑、深棕色为主)鞋靴。 第十九条:一线员工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一经发现,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 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坚持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油人事〔2010〕2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石油人事〔201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守和执行劳动纪律是公司员工的一项基本义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岗位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认真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事处是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起草、修订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单位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依据劳动纪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教育、规范、检查、考核、惩处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条:公司劳动纪律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构成公司抽查、二级单位抽查、车间(科室)检查和班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体系。 第七条:车间级单位要建立员工劳动纪律检查台账、请销假台帐、违纪台帐和员工离岗登记表。 第八条劳动纪律资料: 一、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工作,在岗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岗、不得私自换班或连班,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干扰他人工作、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三、按规定持卡出入厂区,严禁私自携带烟、火、酒等违禁物品进入厂区或其他规定区域。 四、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及从事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遵守请销假和考勤管理规定,严禁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岗位或不上班的旷工行为。 六、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到离岗时间不准离岗。 七、严禁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八、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十、严格按规定填写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十一、爱护公有资产,严禁利用公司设备、原材料干私活;严禁偷盗产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严禁损坏公物。 十二、严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出据假证、打击报复、有意包庇违纪的员工。 第三章:罚则 第九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坚持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明纪律,警戒他人,巩固和提高员工队伍的组织纪律性。 第十条:员工因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和被劳动教养除外)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计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员工被劳动教养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纪律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不服从调动的,一次扣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违反集团公司六大禁令的,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工作场所无理取闹、干扰他人生产(工作)、侮辱、恐吓领导和同事或打架斗殴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三、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私自携带烟、火、酒等违禁物品进入厂区或其他规定区域的,一次扣当月奖金200元;累计二次及以上的,扣当月奖金500元。 四、串岗、私自换班或连班的,扣发当月奖金200-1000元。 五、在禁烟区内吸烟的,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累计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在工作场所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及从事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0元;二次扣当月奖金1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旷工1天的,扣当月奖金;累计2天至5天的,给予警告处分;6天至10天的,给予记过处分;11至15天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当月奖金100元,二次扣当月奖金2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的,扣当月奖金。 九、公司门卫守卫人员不能履行出入辖区管理规定的,一人次扣当月奖金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不按规定考勤、缺失原始凭证的,一人次扣相关职责人当月奖金50元。 十一、不按规定巡检,每次扣当月奖金200-1000元;不按规定填写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的,每次扣当月奖金50元。 十二、员工不按规定出入厂区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元。 十三、车间管理者不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0元;操作服务人员不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的,一次扣当月奖金200元。 十四、各单位领导必须按管理权限审批假期,不得越权给假,对于越权给假的要严肃处理。超越权限批假的,扣审批人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十五、利用公司设备、原材料干私活的,情节较轻,能够处以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出据假证、打击报复、有意包庇违纪员工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七、故意损坏公物及破坏生产的,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偷盗公司产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缴经济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盗窃累计价值到达2000元立案标准或未到达2000元却造成重大生产安全损失和影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盗窃累计价值随国家盗窃罪立案标准变化而调整。 十九、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员工在处分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应从严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或处分。留用察看期间有违纪行为且到达处分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次数以当年度为一个周期计算,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八款除外。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处分及处理的种类和期限: 一、警告;处分期6个月。 二、记过;处分期9个月。 三、记大过;处分期12个月。 四、降级;处分期12个月。 五、降职;处分期12个月。 六、撤职;处分期12个月。 七、留用察看;处分期12个月、24个月。 八、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奖金、不能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第十六条:睡岗、串岗、脱岗的界定: 一、睡岗是指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区域睡觉,不在工作状态。 二、串岗是指工作时间内到工作区域其他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脱岗是指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区域。 第十七条:旷工的界定: 在规定应出勤工作的时间内,未经批准无故未到本职工作岗位上班的行为即为旷工。以下情景均按旷工处理: 一、未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明、伪造证明和谎编理由,骗取组织批准假期的。 三、酒后上班或在岗喝酒,被责令停止工作的。 四、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培训学习,有旷课行为的。 第十八条:本规定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四):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有限职责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供给便利的。 5.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故意为自我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职责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五):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进取性、创造性,经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供给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提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供给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体合作和团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必须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 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立刻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我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我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立刻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8小时。即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午时13时30分至17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景,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六):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午时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景,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提议,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进取参加团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景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坚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进取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供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午时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景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景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午时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供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景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坚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景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景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所以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七):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资料与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终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午时: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午时: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景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一样,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景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经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齐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景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时间为准)5分钟以外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便擅自离岗者,视为“早退”。 3.4.2结合人性化管理,员工当月确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过5分钟的,经本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或早退扣发工资。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引发的迟到、早退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景酌情统一研究。 3.4.4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四),经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岗位1小时及以内,视为“擅自离岗”,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 3.4.5对于无故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凡被界定为“旷工”的员工,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员工每“旷工”一小时,按其本人换算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扣罚其工资; 2)员工连续旷工6天或1年内“旷工”累计到达12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根据工作需要,凡加班(车间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过晚上11点的员工,部门(车间)负责人可对该员工第二天的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员工正常休息。 3.6员工因公出差,连续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则安排半天休息,连续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则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长期出差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原则每个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请假 3.7.1凡休各类假期(含请假,下同)的员工,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审批程序如下:(图:略) 3.7.2员工休各类假,应当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如确实因事必须请假者,部门负责人应当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批准休假。员工请假2日及以上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领导不在公司没审批时,经电话或信息请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7.3《请假条》(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写连,请假时,有指定考勤员统一管理。请假时,请假人须两联同时填写,存根留存考勤员,填写连负责审批报备,各职能部门人员及生产车间人员请假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请假完成后及时归还考勤员,考勤员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假单,并随同每月考勤表一同报交行政管理经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须妥善保管各类假单,每月统计后计入个人当月考勤,经签字审核后报财务部; 3.8各类假期的规定 3.8.1事假:员工应个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请事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扣除其当日换算工资: 3.8.2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按病假处理,确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时请假者,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3.8.3病假当月在15天内的(不含节假日),按本人日工资额的50%计发工资,超过15天的,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批。 3.8.4员工因公负伤的,应当有所在部门填写《工商报告》(样式另处发布)报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关程序确认后,根据医院休假证明及批准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工商处理,其考勤计工伤考勤,住院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和其他浮动工资;出院后视情景按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工资。 3.8.5婚假 A: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给予7天(以下含节假日)婚假,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的职工,增加婚假3天,总共10天。 B:员工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超假扣发当日工资外,免去当月所有奖金。 3.8.6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3天。 B:员工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带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论; 3.8.7年假 A:假期标准: 本企业工龄满1年不满2年的,带薪年假3天 本企业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带薪年假7天 本企业工龄满4年或4年以上的,带薪年假10天 B:员工有一下情景之一的。不享受带薪年假: 1)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病假和时间累计超过50天的,旷工超过5天的; 2)试用期内的员工; 3)本人有违纪行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间(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或八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和上级领导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无论何种公勤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严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审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未经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审批程序的,统一不给予本人按加班计算: 3.9.4员工加班时不得消极怠工或谎报加班时间,凡行政人事部查实后谎报现象或弄虚作假的,本次加班视为作废,如部门负责人和验证人签字认可的加班有误,公司对部门负责人与验证人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3.9.5职能部门员工加班原则上安排换休,换休时可在《请假单》的请假类型上注明“换休”请假的程序审批后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换休的,经批准后能够次月予以换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时间隔月未休视同放弃,公司不予进行调休; 3.9.6生产车间加班每月可换休也可换算成加班工资,换算成加班工资时,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统计后报财务部,加班工资按日工资标准换算成小时工资后,按时长核算计入个人薪酬; 3.10劳动纪律 3.10.1擅自离岗的员工,每次处罚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时每次50元处罚,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2在公司内,各级管理人员(高级人员除外)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去向和时间。 3.10.3公司内严禁打架斗殴,违反者将给与当人事200元次的处罚,并由去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对屡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殴者或者单次斗殴情节异常严重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0.4任何人不准在公司内打架、骂人,违反者每次处罚100元;对情景异常严重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处罚200元,并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公司设备、材料干私活,违者每次处罚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时按其价格费用的2倍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同时给予其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内所有奖励和工资晋级资格的处分。 3.10.6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赌博、睡觉、打游戏等,如有违法,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当月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处罚。 3.10.7工作时间,各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或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疑问先执行后申请,如若无理取闹或消极抵制,一律按不服从管理对待。一经查实按200元次对待,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处理: 3.10.7严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员工严禁酒后驾车,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应当在酒后由他人驾车回到; 2)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严禁酒后上班,每发现一次处罚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应酬,应尽量谢绝饮酒; 4)凡因饮酒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个人全部承担。 3.11其他规定 3.11.1员工因违犯国家有关法规而被收容、检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发给既基础工资,持有最终处理结果后,再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1.2员工违犯国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劳教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11.3凡当月同时违犯本制度数条纪律者,其经济处罚应数条并罚,同时期行政处分均以最高处分为准。 4检查与考核 4.1公司员工考勤、劳动纪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管理并负责按本规定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凡违犯本规定的,按本规定具体条款处理,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处罚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4.2对本规定未做明确说明但又属于公司劳动纪律范围内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景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八):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职责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景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一天打扫,并坚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职责落实的直接罚职责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异常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坚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进取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所以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景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九):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理解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职责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一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到达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到达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到达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17、职工利用职权理解贿赂,致使团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职责。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职责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职责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午时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经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景及考核情景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职责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景: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职责。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职责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能够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十):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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