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亦称“噶伦”。亦称“噶隆”。
藏语。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具奏任命。
亦称“噶伦”。亦称“噶隆”。藏语。旧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由 清•政府驻 藏 大臣会同 达赖喇嘛 挑选,具奏任命。
引《清史稿·职官志四》:“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伦四人。掌综理 藏 务。内一人喇嘛充补,不给顶戴。”《清史稿·职官志四》:“藏 地分 衞、藏、喀木、阿里 四部,各置噶布伦治其地,职任綦重。”
噶 [ gá ] 1. 〔~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 2. 〔~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 3. 译音字。 [更多解释]
布 [ bù ] 1. 棉、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 如 布匹。布帛。布衣。 2. 古代的一种钱币。 3. 宣告,对众陈述。 如 宣布。发布。布告。开诚布公(推诚相见,坦白无私)。 4. 分散到各处。 如 散布。遍布。星罗棋布。 5. 流传,散播。 如 布道。布施。 6. 做出安排。 如 布置。布景。布局。 7. 姓。 [更多解释]
伦 [ lún ] 1. 辈,类。 如 无与伦比。不伦不类。 2.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如 人伦。天伦。伦常。伦理。 3. 条理,次序。 如 伦次。伦类(a.条理;b.同类)。 4. 姓。 [更多解释]
噶布伦的拼音是:gá bù lún点击 图标播放噶布伦的发音。
噶布伦的意思是:①.亦称“噶伦”。亦称“噶隆”。②.藏语。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具奏任命。
汉语字词典共收录619831条汉语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汉语字词的释义及用法,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